数读

  省级干部到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住宿费标准有调整。

  7

  厅级干部到7个城市住宿费标准有调整。

  32

  处级及以下干部到32个城市住宿费标准有调整。

  省内出差

  处级及以下干部在长沙地区出差住宿费上调20元

  新标准还对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做出了部分调整。

  出差目的地为长沙地区(含所辖县市区)的,处级及以下人员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每人每天调整为350元(原标准为330元),处级以上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不变,即每人每天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

  出差目的地为省内长沙以外地区的,所有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保持不变,即每人每天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其他人员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