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0月30日讯(记者 喻向阳)今天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湖南省住建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袁湘江就省政府最近印发的《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有关情况发布新闻。
2013年12月,党中央召开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年3月,颁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国家规划》)。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由湖南省住建厅牵头组织修改了《实施纲要》,并由湖南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
《实施纲要》提出“九大工程”
据袁湘江介绍,修改后的《实施纲要》共分为十二部分60条,提出“九大重点工程”,即:县级市和县城提质增容工程,城镇路网结构提质量优化工 程,重要水源地保护工程,自来水、天然气供给工程,“两房梁棚”建设工程,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轨道交通战场城市综合体建设工程, 城市群绿道网建设工程。同时,结合国家《信息城镇化主要指标》,制定了《湖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据袁湘江介绍,《国家规划》要求对不同规模登记城市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湖南是人口净流出大省,城镇户籍人口增长十分缓慢,每年新增仅约18万 人,且全省没有一个特大城市,国家初步认定中心城区人口5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长沙人口不足400万。为此,《实施纲要》提出,从2014年至2020 年,全省所有城镇原则上全面放开落户限制,长沙市、衡阳市开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中心城区落户条件。
农业转移人口将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纲要》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从2015年起,全省范围内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以在流入地参加各层 次的升学考试;社会保障方面,从2015年,在省内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从2016年起,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逐步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 度覆盖范围,其工作单位应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可按规定提取或贷款。
突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袁湘江透露,城镇化建设的同时,也带来了空气污染、交通堵塞、暴雨淹城等“城市病”问题。为此,《实施纲要》提出了城乡环境整治措施。一是实施 综合治理,推进湘江流域以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的集中整治,强化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强化污染物减排;二是统筹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 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三是调整优化产业化产业结构,引导重污染企业升级改造搬迁推出;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五是建立长株潭大气 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六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