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姑娘陈晨(化名)今年6月用长沙市直公积金贷款50万买了一套位于芙蓉南路上的房子,“收了我2500元担保费,但我一直不知道这是一笔什么费用。当时我就觉得很纳闷。纯商业贷款都没有这种费用,为什么公积金却有?”

  类似于陈晨这样的疑问,今天下午在网络上炸开了锅。网友spj007说:“担保费是政府附属公司霸王收费,缺德,前期交了的担保费应当退。”网友大花猫的blog说:“我靠,我们贷款刚下,说是下个月交,那这个还交不?急问啊。”

  网友疑问的集中爆发源于13日下午新华视点官方微博发布的一条消息。该微博称: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 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职工贷款负担。随后,人民日报微博发布消息称,三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而且,“连续缴费6个月的职 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处获悉,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等早就免费了,而强制性机构担保则是全国惯例,费用也是担保公司收取,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并没有收费。

  长沙:担保公司按贷款额0.5﹪收取担保费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服务费问题,近年来在全国各地一直备受市民质疑。

  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中,近年有多条市民来信,投诉担保服务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了相关回复。

  一条2011年3月25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内容称“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9年第二次会议纪要精神,凡住房公积金个人 住房贷款由担保公司进行全程担保(含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按贷款额0.5﹪收取担保费。目的是为了加强防范公积金贷款资金风险。”

  一条2013年1月4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称“我中心考虑到期房贷款存在的巨大风险,委托资信可靠的长沙长银企业担保公司进行全程全 额保证,个人贷款采用抵押加全程全额担保的方式,符合相关法规政策。”“个人贷款中的担保费用并非管理中心收取,而且担保公司基于担保合同收取的费用。 ”

  记者查询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须知》第二条发现,其中明确了“有中心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和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此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要提供担保,《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 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贷后管理等制度,有效防范风险。”根据《条例》的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对个人贷款进行有效的风险控 制,要求个人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省住建厅颁布的《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六条的规定,管理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和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等担保方式的一种或同时几种。

  算账

  市直公积金:

  若按三部门发文要求,在长沙用市直公积金买房,若公积金贷款额为50万元,50万元乘以0.5﹪=2500元,这意味着购房者即可节省2500元担保费。

  省直公积金:

  按湖南省直公积金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费用标准计算则节省的费用更多。

  1、担保服务费:贷款额×5‰(含担保费、服务费、资料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贷款审批通过后自主退办的,收取100元贷款服务费,在已缴交担保服务费中扣除,余额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房屋评勘费评勘房屋后不退费)。

  2、房屋评勘费:400元/户。

  3、阶段性担保服务费:贷款额×1%(银转按第三种方式适用)。

  若一位购房者用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假如贷款额为42万,则其担保服务费42万元×5‰=2100元。

  若按阶段性担保服务费标准计算:42万×1%=4200元。

  可以发现,不管是市直公积金还是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越高,担保费用就越高。

  影响 对评估机构业务影响较大

  今年8月,住建部发出通知,将在全国开展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要求降低中间费用,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

  湖南省房协专家委员乐兵对记者表示,目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两笔费用。

  一是评估费。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它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

  二是担保服务费。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商业银行房贷新政紧,公积金贷款就紧,反之也一样。”乐兵认为,“此次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只是政府进一步规范市场收费行为,对评估机构业务影响较大,对楼市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其个人微博表示,减费是好事,(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诞生于20年前,学习新加坡模式,却水土不服,现已非常扭曲,批评者甚众。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对媒体称,取消的收费项目产生的费用具体到每套房子并没有多少钱,但此次取消收费是简政放权的体现,客观上减轻购房者压力以及交易环节成本,还利于民有利于活跃市场。

  【溯源】

  2004年6月1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整套全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操作规则。该中心规定,市民在中心办理申请贷款的手续时,无强 制保险费、担保费、服务费、表格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但用于抵押的现房需评估,则要缴纳评估费,此外在办理抵押手续时要缴纳相关费用。

  2008年5月29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便民、惠民政策。其中第三项第4条提到“降低公积金贷款逾期率,防范资金风 险。从2008年6月1日起,凡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律由担保公司实行全程担保(含自购住房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按贷款额的0.7%收 取。今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房屋产权部门收取的抵押备案费、评估公司收取(现房)的评估费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申,不收取其它任 何费用。”

  2013年3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这项最新的政策对公积金的贷款和提取两方面的要求做了调整,在缴存年限、面积、套数以及使用年限上作进一步规范。

  【担保费用收取的相关依据】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要提供担保,《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管理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住房公 积金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贷后管理等制度,有效防范风险。”根据《条例》的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对个人贷款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要 求个人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省住建厅颁布的《湖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六条的规定,管理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和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等担保方式的一种或同时几种。

  潇湘晨报记者 刘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