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外省人员及配偶子女在长沙可直接办理

A-A+2013年7月2日07:13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外省人员及配偶子女,在长沙可直接办理

  “终于不用跑回老家办护照了!”刘先生老家在河南,因工作原因全家住在长沙市雨花区两年多了。去年暑假,他们准备带10多岁的儿子一起去外国旅游,结果因为办理普通护照必须跑回户籍所在地,他们一家不得不放弃旅游计划。

  龚敏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像刘先生这样户籍在外省,但在长沙工作的情况,本人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要办理普通护照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时,也可直接在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是,就业人员必须在长沙工作一年以上,而其配偶和子女必须在长沙居住6个月以上。”龚敏说。

  除了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就业人员还需另外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高等院校出具的就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则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说明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