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校长铁证柔情前供出犯罪事实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侦破张晓琪特大受贿案纪实
一个身居正厅级的大学校长,有四十余年教龄的高级教授,面临权力效应应止步时,却疯狂敛财,沉迷于赌博,最终身陷囹圄。2012年11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作出维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10月14日一审对被告人湖南工业大学原校长张晓琪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的裁定。
锁定案件突破口
自2006年起,来自各方面的举报,纷纷反映湖南工业大学校长张晓琪有重大受贿嫌疑,2009年7月1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将该案交湘潭市检察院办理。
湘潭市检察院反贪局受命时,该案早已风声四起,包括张晓琪本人在内的涉案人员四处活动,探听有关部门的查处动向;一些与张案有牵涉的嫌疑对象或出国逃避。
反贪干警根据案情特点,成立专案组,查清了张晓琪存在重大职务犯罪嫌疑的证据:张晓琪拥有家庭财产及房产7处,价值430余万元;股票市价270余万元;在北京、广东中山、湖南株洲和长沙银行存款共计210余万元;沃尔沃轿车和本田轿车各1台。同时还查清了张经常出境到澳门新世纪娱乐城等赌场参加赌博20多次,赌输港币200多万元。
在前期收集了大量张晓琪存在重大职务犯罪嫌疑的证据后,专案组分析认为:一个大学校长,以他的正常收入是不可能拥有这么多资产。办案人员意识到这是案件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