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湖南科学发展迈上了新台阶,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发展后劲显著增强。但多年来形成的靠资源、靠投入为主的发展方式仍然存在,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湖南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必须下大气力打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这就要求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破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开辟湖南发展新天地。
以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湖南经济结构中传统农业型、重化工业型、资源加工型的特征比较突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其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要突出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大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打破传统产业界限,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三次产业之间、各产业部门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大中小企业之间的紧密衔接、互动发展。二是着力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深化资源环境、土地管理、财税、投融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完善产业项目准入机制、落后产业有序退出机制,扎实抓好差别化电价、阶梯水价以及污染资源使用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重要改革试点,形成推动产业转型的倒逼机制。三是坚持盘活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既要依靠改革激活传统产业的竞争力,也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新型工业为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工业化率达44%,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0%,现代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中比重超过50%。
以改革推进自主创新,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释放技术创新潜力。坚持科技引领,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湖南,抢占竞争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完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科技投融资体系,确保到201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2%,2020年提高到2.5%以上,其中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70%以上。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不让科技成果躺在实验室“睡大觉”。健全创新组织协同机制,打破分散、封闭、孤立使用科技资源的传统模式,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促进各类创新主体良性互动、各得其所、各尽所能。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土壤”,落实好鼓励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快形成支持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让全社会创新活力充分涌流。
以改革激活市场主体,着力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新活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市场是主导,关键在企业。要尊重市场规律,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让企业唱主角。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攻坚扫尾,健全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本预算、财务监督等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非禁即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消除各种制度性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小额信贷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大财税、金融、技术研发、品牌创建等支持力度,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培育和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经济运行调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以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当前,湖南经济社会体制中最突出的矛盾仍然是城乡二元体制障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最严重的制约仍然是城乡发展差距过大。我省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还比较薄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加大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力度,着力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大推进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力度,科学规划城镇布局,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在进一步提升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带动力的同时,更加突出县城和中心镇提质扩容,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引导和支持中心村集聚发展,着力增强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加大推进新农村建设,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继续推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制度并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进一步改革完善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特别要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在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以改革促进扩大开放,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湖南是内陆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不足一直是一条“短腿”,实现转型跨越必须走开放发展之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破除一切束缚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思想大解放促进开放大跨越。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引导企业开展专业化、产业链、点对点招商,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湘南地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完善总体规划、出台支持政策措施,搭建承接发展平台,将湘南地区打造成中部地区产业承接的新平台、跨区域合作引领区、加工贸易的集聚区和转型发展的示范区。进一步深化与央企对接合作,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和中部地区合作,加强与长三角、中原经济区的联系,引进更多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构筑完善开放型经济承接平台,加快推进岳阳城陵矶新港区、长沙临空经济区、衡阳综合保税区以及高铁枢纽配套建设,加快长沙、衡阳、郴州、永州“无水港”建设。积极稳妥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对外投资、国际工程承包等多种途径,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原载于2013年第5期《求是》)
(作者: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