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的大发展,离不开反腐倡廉建设的大推进。
党的十七大以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对腐败实行“零容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维护政令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 “四化两型”和富民强省提供了坚强保障。
加强预防,为权力运行装上“预警雷达”
反腐倡廉,重在预防。
“我家里有X处房产,地址在XX路,孩子在XX单位工作……”2012年7月10日,常德市委书记卿渐伟等5位“厅官”,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述廉。
如何管好“一把手”的手?一直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解决这一难题,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廉政宣教工作力度,通过“一把手”讲廉政党课、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培训等,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同时,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和“六进”活动,建立了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契机,认真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等专项治理;开展厉行节约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积极探索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廉政测评和述廉评议等制度。
为杜绝“权力寻租”,防止“公器私用”和权力滥用,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是我省的又一创新之举。
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厘清权力来源,编制并向全社会公开了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系列制度。69个省直单位共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3704项。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并建立了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2584名省管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为推进机制制度创新和预防腐败工作,深化源头治理改革,我省于2010年4月成立了省预防腐败局,深入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工作。近年来,全省分9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011项,取消行政审批收费项目103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