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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民当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简历)

A-A+2013年1月30日18:47红网评论

(康为民当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当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红网长沙1月30日讯(记者 刘容)1月30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省人民会堂举行,大会选举康为民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为民,男,汉族,1956年9月生,江西泰和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二级大法官。

  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74.12--1979.03江西省大余县知青

  1979.03--1979.09江西省赣州地区乳牛场池江分场副队长

  1979.09--1983.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86.07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

  1986.07--1988.09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988.09--1996.12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88.09--1989.07参加中国人民大学高级法官培训中心民法专业培训;1994.03--1994.07江西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5.06--1996.12挂职任江西省永修县副县长)

  1996.12--2002.0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00.01明确为正厅级)

  2002.03--2003.01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03.01--2007.12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12--2008.0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

  2008.0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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