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现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委、湖南省主委,民政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男,1950年11月生,汉族,湖南华容人,大学学历,教授,民革,1968年12月参加工作。 1968.12-1974.03 湖南省沅江县知青
1974.03-1983.05 湖南省长沙市经武路小学、第八中学代课教员,校办工厂工人,第八中学教员(其间:1978.04-1981.10长沙电子职工大学电子技术专业在职学习)
1983.05-1984.04 湖南省轻工业学校电子学临时教员
1984.04-1988.08 湖南省轻工业学校教员、电子教研室主任
1988.08-1992.07 湖南省轻工业学校校长助理、副校长(其间:1989.09-1992.07湖南教育学院高师函授教育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2.07-1994.03 民革湖南省秘书长
1994.03-1994.07 民革湖南省秘书长,湖南省轻工业厅职工大学常务副校长1994.07-1997.03 民革湖南省秘书长,民政部长沙民政学校校长1997.03-1999.08 民革湖南省副主委,民政部长沙民政学校校长
(1996.09-1998.07湖南大学国际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9.08-2002.06 民革湖南省副主委,民政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2002.06-2003.01 民革湖南省主委,民政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2003.01- 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委、湖南省主委,民政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