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执法结硕果 一案一人总关情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亮点解读》
(通讯员:孙意国 江世炎)1月28日,在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向大会报告工作。从五年来本届履职的基本情况、本届来履职的主要体会、新的一年工作设想三个方面,图文并茂、数据清晰地回顾了全省检察工作,成就喜人,亮点纷呈;并对新年工作作了清醒的计划与展望。
龚佳禾检察长总结认为,在最高检和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司法理念更新、法定职能依法履行、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条件改善、执法行为规范,推动了全省检察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
报告称,五年来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省检察机关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在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着力防范和化解矛盾、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维护法制统一和权威、着力服务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五个着力”方面,强化大局意识、落实维稳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强化诉讼监督、参与综合治理,既坚决查处腐败,又致力于教育挽救干部;既依法惩治犯罪,又致力于提高预防教育效果;既监督纠正司法不公,又致力于维护司法权威。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5254人、提起公诉235859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9058人、不起诉20258人,其中适用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4640人、不起诉6763人、提出从轻量刑建议7077人,最大限度促进了社会和谐。
报告指出,出台了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的决定,深化排查化解涉检重信重访和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妥善处理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共办结涉检信访10659件,息诉终结信访积案281件、进京重复访102件。加强对不服生效刑事裁判的审查监督,制定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法,共办结刑事申诉案件734件、国家赔偿案件208件,帮助解决救助资金223.6万元。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78件9168人,其中,大案4752件,要案556人(厅级干部41人)。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3086件、不该立案而立案1786件,追加逮捕5376件、追加起诉4190件;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4937人、不起诉2684人。
报告强调,加强了法律监督,维护了公平正义。实行刑事抗诉案件上级院网上审查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院同步审查,提出抗诉1021件,已改判、发回重审285件。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677件,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采纳建议1041件;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1069件,支持相对弱势的被侵害方提起民事诉讼1548件;督促不行使或怠于行使司法救济权的有关单位提起民事诉讼1233件,为国家追回应收款项12亿元。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着力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481人、监管活动违法14138人次;开展打击虚假立功专项行动,清理立功案件450件,查处涉嫌买卖假立功材料、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12人。开展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调查工作,共调查涉嫌渎职行为244件,立案查处89人。
同时,报告总结到,参与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促进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五年来,探索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设立检察联络室593个,延伸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监督触角。落实涉检舆情处置办法,配合加强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和决策建言4329件,被采纳3515件。
据了解,报告还对强化自身监督,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作了详细报告。五年来,坚持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有机统一,确保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共完成省级以上研究课题220个,出版检察专著16部,获省以上检察理论研究奖项21个。全省检察系统3人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1人入选省级以上专家人才库,18人获全国优秀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等荣誉。获得全国、省级文明单位40个。基层检察院整体执法水平和形象有了新的改进,2个单位被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4个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1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省检察院被中宣部纳入全国公民道德建设十个工作典型进行宣传。
最后,报告指出,新的一年将在积极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增强法律监督效果,加强检察改革和自身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等四个方面努力,正确履行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五个文明”建设,努力为法治湖南建设、为富民强省战略实施依法履行好应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