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名单
(2012年12月25日株洲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王放鸣为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二)
任命邓国平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张玲华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帅团结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胡波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胡波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四)
批准彭物明为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李云开为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杨瑞斌为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刘新文为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陈毅清为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王友武为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冯雅文为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周育平为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刘永初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