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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村民被压路机碾压致死 官方称不属刑事案件

来源:人民网2012年9月30日08:27【评论0条】字号:T|T

  人民网长沙9月29日电  9月16日,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境内京珠高速公路复线长湘段工地发生一起压路机意外碾压村民事件,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事件发生后,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纪委、公安、安监等部门组成的事件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了全面、详细的调查,记者从联合调查组获悉该事件调查结果。

  16日13时38分许,岳麓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接辖区村民何志华报警称:他在京珠高速公路复线长湘段工地上与一镇政府干部发生口角。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何志华被工地上的胶轮压路机碾压在车轮下面,初步判断已经死亡。民警当即对现场进行保护并对周围群众开展调查访问。

  经调查,死者何志华,49岁,系岳麓区莲花镇华宝村何家老屋组人,多次上访要求政府协调京珠复线项目方对其房屋进行拆迁。莲花镇政府会同项目方及国土部门调取红线图后告知他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但何志华仍多次到工地进行阻工。考虑何志华家庭困难,第11标路基项目部将一护坡承包给他承建。该工程完工后,何又多次到施工场地进行阻工。

  16日13时许,何志华再次闯入第29标段正在铺柏油的工地上,阻扰摊铺机作业。莲花镇副镇长凌云、华宝村村干部吴正培、华宝村罗家湾组组长夏云泉赶来劝阻,过程中,何志华与凌云发生争执,被劝开,随后,吴正培将何志华送回家中。

  这时,何家老屋组的村民何新田、何志华的哥哥何志平及父亲何华光来到路面,何新田向凌云反映自己的情况,这时何志华再次沿台阶上来找凌云理论。吴正培又把何志华拉开,何志华讲:“我不会再闹事了,只是上来看看。”此时,路面2台摊铺机、2台钢轮压路机、4台胶轮压路机均正在施工,过程中,何志华突然走到一台正在后退的胶轮压路机后面3米处坐下,接着仰面躺下。

  此刻在西边路基边的何志平对着该台胶轮压路机大呼停车,但当时施工现场机器噪音太大司机无法听到,何志平讲当时想去救弟弟已经来不及。站在西边路基,背对肇事胶轮压路机的凌云及夏云泉听到喊叫声转过身来,发现何志华已被压在胶轮压路机下面。

  经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侦查实验,事故现场8台施工机械在相互配合工作状态下,肇事胶轮压路机车外声音为93.2分贝,驾驶室内为85.1分贝,司机李克祥在当时无法听到车外面何志平等人的呼喊。公安机关按从后视镜、反光镜等状态下对压路机的视觉盲区进行测量,都有不同的视觉盲区。驾驶员在正常驾驶状态下是通过反光镜观察车后的情况,此状态下距车后轮正后方6.13米以内的区域为视觉盲区,无法发现地面躺卧的何志华。

  经联合调查组调查,何志平、吴正培、夏云泉、施工方协调员肖志明等多位在场人证实,在该事件发生过程中,凌云没有动手打何志华,也没有说“压死人赔钱”、“修路总要死人祭路”等话。调查表明,肇事胶轮压路机司机李克祥与何志华、凌云事先都不认识,当时李克祥与何志华也未发生任何冲突。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李克祥手机没有任何通话记录。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认为,何志华被胶轮压路机碾死完全无法预料,不属于一起刑事案件。安监部门认为,该项目配备了5名专职安全员,事件发生时有两名负责摊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法定配备要求,项目安全防护到位,何志华的行为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点,该事件不具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特征。

  目前,京珠高速复线长湘段29标段项目部通过与家属协商,对家属给予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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