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永州原市委副书记唐长久涉受贿等获刑15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2年8月2日【评论0条】字号:T|T

  中新网衡阳8月2日电 (丁俊君)近日,由湖南衡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湖南省永州市市委原副书记唐长久,被衡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经审理查明:唐长久,男,58岁,副厅级,在担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兼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处理、决定永州市滨江一号宗地扩大供地面积等有关事项,为开发商杨某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1534.35万元;1998年2月至2010年2月期间,唐长久利用其担任江永县县委书记、永州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秘书长、永州市委副书记、永州市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为主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65.44万元,其中未遂16万元。

 

    点击阅读更多更新湖南新闻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更多>>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