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闻>要闻>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任免谷永优等一批干部

来源:红网2012年6月14日【评论0条】字号:T|T

  湘政人[201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谷永优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派驻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厅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大双同志的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胡正龙同志任省信访局副巡视员;

  陈弘同志任湖南科技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龙显成同志任衡阳师范学院正院级督导员;

  廖北文同志任衡阳师范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衡阳师范学院副院级督导员职务;

  郭超同志任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翠明同志任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航宇同志的湘潭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相关报道

发表评论

精彩推荐更多>>

微博调查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