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人[201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谷永优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派驻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监事会主席(正厅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大双同志的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胡正龙同志任省信访局副巡视员;
陈弘同志任湖南科技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龙显成同志任衡阳师范学院正院级督导员;
廖北文同志任衡阳师范学院副院长,免去其衡阳师范学院副院级督导员职务;
郭超同志任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翠明同志任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航宇同志的湘潭技师学院院长职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