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6月13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周帙恒)近日,中共株洲市委下发通知,任免一批干部。
黄卫军同志任市廉政反腐教育基地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郭晓丹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副书记职务;
王自然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工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周伟任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刘华章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试用期一年);
谌孙爱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李湘怀同志任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高配正处),免去其市委宣传部调研员职务;
邓序招同志任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高配副处,试用期一年);
苏静年同志任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调研员职务;
文专文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天日同志任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兼,试用期一年);
王事兴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曾纲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试用期一年);
张格林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调研员职务;
吴春泉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职务;
刘新宇同志任市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株洲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谭秋茂同志任株洲日报社编辑委员会副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李军同志任炎陵县委委员、常委(试用期一年);
朱江同志任株洲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黎平同志任株洲县委常委;
唐城魁同志为株洲县副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张岚同志为荷塘区副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刘湘林同志任醴陵市委委员、常委,免去其荷塘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刘伟同志任荷塘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醴陵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刘国梁同志任荷塘区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