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人在践行民本、服务民生的前行之路上,在湖南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以“不认怂、就是干”的豪情,以“吃得苦、霸得蛮”的韧劲,开启了湖南公安服务平台为民服务的光辉征程,用实际行动诠释了:

  忠诚,是公安机关的政治底色。

  干净,是共产党员的做人底线。

  担当,是人民公仆的做事本分。

  为民,是人大代表的精神图腾。

  关于建设更高质量“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建议

  两会

  关注民生,为民解忧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袁友方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袁友方

  去年以来,湖南公安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统建“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动400余项公安服务“打包上网”,率先推行电子证照多领域应用,平台用户突破1900万,在全省政务第一、全国公安靠前。

  但是,从实践探索来看,还存在三个亟待突破的“瓶颈”:

  1

  信息共享

  上下层级之间、左右部门之间的数据没有完全互通共享,一些涉及到多部门的业务,仍然需要跨部门、跨地区来回跑,同时还需要提交各类电子化材料。在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过程中发现,其数据分散存储在各地各部门信息资源库,没有实现跨地区互认、跨部门共享,其使用仅限于本地户籍人口,无法真正体现“互联网+”带来的便捷。同时,各地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中,只考虑本部门需求,开放兼容性不足,加上条块管理的体制,形成新的信息孤岛。

  2

  标准规范

  国家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的标准规范较为宏观,在应用技术、操作流程、信息代码、物流费用等多个方面存在部门差异和地区差异。尤其是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身份认证、数据交换、统一支付等领域缺乏可落地的操作标准,电子签名签章真实性的辨别及认可机制缺失,跨部门核检认同度不高,非税收入网上支付渠道不畅,寄递收费标准不统一。

  3

  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在电子政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于形势发展。一些规定散见于《行政许可法》《电子签名法》,都是2005年前制定的。

  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更高质量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政务服务的需求,全面构建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全国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智能化、移动化、一体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袁友方代表特提如下建议:

  一、尽快建成全国一体化

  在线政务平台

  从构建整体网上政府的角度出发,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组成部门与各省市区办公厅参与,坚持“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原则,建立不共享数据由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批准的机制,架设数据交换通道,搭建数据归集系统,打通部门数据壁垒、联通信息孤岛,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在此基础上,加快建成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制定国家电子政务服务技术标准体系,推动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融通共享,确保同一事项的名称、代码、流程、依据高度统一,确保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互联互通。坚持“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全面整合本条线面向公众服务的所有业务系统,梳理所有服务事项目录,开放业务系统接口,为均等化、无差异服务提供条件。

  二、集中统一解决

  五项基础应用难题

  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组成部门参与,将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全面高速融通。并引入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全面建成权威、规范、可信、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和票据系统、网上支付系统、网上寄递系统等5大基础应用系统,全面实现电子身份认证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实现电子签名、电子票据与手写或盖章同等地位、同等效力,实现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全国通用,实现网上支付多方融通、实时到账,实现网上寄递自主选择、按时送达。通过破解五大基础应用难题,为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关键的支撑环境。

  三、全面梳理调整法规政策

  由司法部牵头,将《电子政务法》纳入立法计划,配套出台“互联网+政务服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电子政务快速健康发展。组织国务院各部门进一步梳理本系统不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形成负面清单,明确责任,加快推进“立改废”工作,清除与“一网通办”要求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障碍。坚持职能法定,明确规定省市两级政府必须开通、服务事项多的职能部门可以开通“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单独建立的部门服务平台,必须与本级政府的门户网站前端整合,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制定全国统一的寄递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