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5月6日,“湖南6岁男童被邻居砍死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一案,出现进展。新京报记者从被告人家属获悉,因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对被告人事发时精神状况鉴定存在异议,已于今日向邵阳中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发回重审或改判减刑。
一审未采纳“事发时精神状况异常”辩护意见
2019年3月,因两家土地纠纷,湖南6岁男童被65岁邻居砍杀至重伤,后因医治无效死亡。今年4月28日,该案在邵阳新邵县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邓某滔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此案一审原定于2019年8月开庭,因被告人邓某滔的家属申请精神鉴定而推迟。
新京报记者从受害方代理律师王小艳处获悉,去年12月此案在邵阳中院开庭时,邓某滔有无精神疾病成为庭审的焦点。邓某滔的辩护人在辩护时提出,案发时,邓某滔因精神疾病导致严重意识障碍。
案件一审中,广东一家精神鉴定机构对邓某滔进行了精神鉴定,其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邓某滔目前尚未发现有精神疾病,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针对被告人是否存在精神疾病,邵阳县法院一审未予认定。
被告人提出上诉,希望重新鉴定精神状况
今日(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邵阳中院获悉,因被告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已于今日递交了上诉状。被告人邓某滔的女儿邓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在上诉状中请求邵阳中院发回重审,或作出改判减刑。
邓女士认为,一审鉴定由广东一家精神鉴定机构作出,虽然该机构由抽签选定,但他们对鉴定结果持保留意见,并认为程序上存在问题。“案件上诉后,希望能重新鉴定,我父亲是精神病的高危人群,他有脑梗塞,脑震荡史,长期处于应激状态。”
此外,她还提到,对受害男童的去世感到痛心,但父亲当时是受人攻击而引发病理性激情,不能辩认控制自己的行为,才酿成这桩悲剧。
针对一审结果,受害者家属表示,除了死刑,无法接受其他结果。“无论怎样,孩子都不能再活过来了,对于我们的伤害无法抹掉。”
邵阳中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今日已接受被告人递交的上诉状,案件正在流程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