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提出,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审核把关,着重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此外,允许在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

  意见提出,在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方面,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演出现场、电子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演出举办单位防范人群踩踏等安全事故。

  在小剧场演出活动方面,要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对沉浸式演出活动,要加强演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封建迷信、血腥恐怖等内容。

  意见还提出,加强演出网络直播管理,营业性演出活动需要进行网络直播的,应当在报批时一并提出申请。组织演艺人员从事线下现场演出的网络直播(表演)公会组织,应当取得《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网络直播应采取延迟播出的形式,至少延播3分钟。演出举办单位和网络直播企业应当制定直播管理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对演出直播内容和网民留言等互动内容进行实时审看。

  在强化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员主体责任方面,意见指出: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演出产品。充分利用多媒体、互联网等技术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增加演出的感染力、表现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演艺人员应自觉提升道德品质修养,讲品位,重艺德,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努力培养高尚职业操守,树立良好个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