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女士(以下均为化姓)的婚姻里,丈夫的前妻 “ 存在感 ” 极强。

  今年 3 月,因为继女甜甜的生日会,王女士的丈夫孙先生与前妻方女士又产生了激烈的争吵。在王女士过去的生活中,这样的冲突多不胜数。不堪忍受的王女士,偷偷拿孙先生的手机在甜甜的班级通知群里发了一条长长的信息诉苦。

  因为信息写了 “ 我不堪忍受,也无法摆脱甜甜的妈妈方某某对我们的各种骚扰谩骂、威胁与诅咒,以及各种要钱 ”,不久后,王女士与孙先生收到了芙蓉区法院的传票。方女士以名誉和隐私被侵权,索赔 4 万余元。

  日前,芙蓉区法院审理了该案,驳回了方女士的诉求。

  孩子生日会激化矛盾

  孙先生与前妻方女士因为感情不和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协议离婚,两人约定女儿甜甜由方女士抚养并随其生活。

  2017 年 12 月 3 日,王女士与孙先生登记结婚。王女士发现,丈夫与前妻的关系并不和睦,方女士与孙先生离婚之后就女儿的抚养和抚养费问题及其他矛盾,经常在微信聊天中发生争吵,并恶语相向。

  2018 年 7 月 13 日,孙先生为了将女儿接回身边抚养,向芙蓉区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经芙蓉区法院民事判决,甜甜由孙先生抚养,方女士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 1200 元。然而抚养权的变更并没有让三人之间的矛盾得到缓和,终于在甜甜生日当天爆发。

  今年 3 月 9 日,甜甜邀请了一些同学及家长来家里为她举办生日活动。然而王女士有亲人离世,不得不临时取消了甜甜的生日活动。仓促中,王女士与孙先生没有来得及将消息告诉甜甜的同学和家长,一些同学和家长仍然按照约定准时来了甜甜家。王女士与孙先生见状,临时决定接待了前来赴约的客人。

  这段插曲让方女士担心,甜甜失信于同学,会在同学面前没面子,以后抬不起头来,与孙先生再一次发生了争执。

  发长文被丈夫前妻起诉

  王女士看到方女士与孙先生的微信争吵记录后,今年 3 月 11 日,用孙先生的手机在甜甜所在班级通知群、交流群里发了一篇《至 3.9 参加及未能参加甜甜生日聚会的家长及同学的致歉信》。

  在消息开头,王女士自称是孙先生的现任妻子,也就是甜甜的后妈。“ 但即将不是了,因我不堪忍受也无法摆脱甜甜的妈妈对我们的各种骚扰谩骂、威胁与诅咒,以及各种要钱,我已决定与甜甜爸爸离婚,我即将与方某某一样,成为甜甜爸爸的前妻。” 之后,王女士对甜甜生日会的前因后果进行了一番解释,恳请各位家长们告诉孩子不要孤立甜甜。“ 很感谢大家对甜甜的关心与爱护。正因为我们考虑不周(听甜甜妈妈说还有家长破费给甜甜买了蛋糕与生日礼物),给大家造成了很多麻烦,我们深表歉意。” 我也借此道歉的机会,请大家一定珍惜原生家庭 ……“

  王女士的一番诉说同样被方女士看到了,方女士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和隐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捏造事实不构成侵权

  方女士要求王女士与孙先生赔礼道歉,并且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以及业务损失费 4 万余元。

  “ 她在该信息第一段简单阐明了自己生活中所经历的是非及前因后果,第二段比较详细地说明了临时取消女儿生日活动的原因,并向同学及家长表达歉意及感谢。第三段针对自己的处境有感而发,并祝福所有家庭深情共长久。” 孙先生在法庭辩称,王女士发布的该信息都是事实,不存在侵犯原告名誉及隐私。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以口头等形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损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本案中,因原告与孙先生的长期矛盾导致孙先生与王女士家庭生活不和谐,甜甜的生日聚会更是激化了王女士的家庭矛盾,以至于王女士情绪激动,在甜甜的班级通知群和交流群发了上述言论,虽然方式不妥当,且在留言中也提及原告,但是王女士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给原告的名誉造成损害,更不存在侵犯原告的隐私问题,因此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中寄语,“ 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 ”。

  (来源: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