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实习生 王开慧 毛红枚)一把U形锁横亘在篮筐中间,无法投篮。近日,有人拍下了长沙鑫科明珠小区篮球场的这一幕。
据悉,这是该小区物业公司的“良苦用心”——每晚9点后及中午将篮筐上锁,防止有人打球影响居民休息。
实际情况究竟如何?为此,潇湘晨报记者走访了该小区,采访了部分业主和物业负责人。
近日,长沙鑫科明珠小区篮球场,被一把锁“限定”了使用时间。
11月12日,记者了解到,由于该小区篮球场离居民生活区较近,有篮球爱好者不分早晚在篮球场打球,为限定打球时间,从今年9月起,该小区物业采取了“锁篮筐”的行为,意图让篮球爱好者合理使用篮球场。每天上午9点到中午12点,下午3点至晚上9点,都是篮球场正常使用时间。
对此,有业主表示赞同,认为“清晨和深夜的打球影响正常休息”。也有人表示,篮球场是公共场所,不应该用一把锁去武断解决问题。
探访
篮球场距楼房不到10米
11月12日下午2点半,记者来到鑫科明珠小区。
居民介绍,小区篮球场位于7栋和9栋之间,约200平方米左右。
记者走访发现,篮球场距离两栋楼房距离很近,不到10米。距离9栋只隔了一条绿化带和一条车道,与7栋的距离则更近,只间隔一条绿化带和一条不到2米宽的走道。
在篮球场上,记者注意到,篮板有些破旧,右下角破了一个小洞,蓝筐上被一把U形锁锁住。在球场的一侧,竖着一块蓝底白字的公告牌,上面清晰注明了使用时间,每天有两个时间段可供篮球爱好者使用,分别是上午9点至中午12点,下午3点到晚上9点。
记者了解到,给篮筐上锁是从今年9月份开始的,为了能让篮球场“有效限时”,物业公司便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给篮筐上锁。
在小区走访时,记者注意到,球场是该小区面积较大的休闲场所,有小朋友在球场玩轮滑。
物业给篮筐上锁实属无奈
“锁上篮筐也是我们的无奈之举。”物业公司一名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负责任人介绍,现在的篮球场是由以前的羽毛球场扩建而成,小区不少业主都是篮球爱好者,有人自行在羽毛球场画上篮球场的线,经过商议,2018年物业公司将原本的羽毛球场设施改成可活动调节式,并重新刷漆,建成半个篮球场。
在娱乐基础设施少的小区一地多用建成新的篮球场,这本是一件一举多得的事,没想弄巧成拙,篮球场建成不久物业公司就接到业主的投诉:篮球场早上和晚上有人打球,严重影响居民休息。于是,物业公司在篮球场旁立了一块公告牌,规定球场的使用时间为上午9点至中午12点,下午3点至晚上9点,呼吁居民合理利用时间及球场,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情况下进行娱乐活动。刚开始效果较好,但是公告牌立了快一年,有居民渐渐忘记了这个“约定”,对公告牌及物业人员的提醒置若罔闻。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只能采取强硬措施将篮筐锁上。每天晚上9点后及中午将篮筐上锁,防止有人打球影响居民休息。
居民
有人打球不分时间
“太闹了,晚上打个不停,影响休息。”刘先生是该小区的老住户,正好住在靠近篮球场的7栋,他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建得较早,虽然绿化面积较大,但是休闲娱乐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够完善,真正可以供娱乐的场所不多,2018年篮球场建成的时候,居民都很开心,又有了一个新的娱乐场所。
没想到,不少篮球爱好者对于打球的痴迷,让靠近球场的住户有些烦恼,刘先生表示,有些人打球专挑大家休息的时间,比如早上六七点,晚上九十点,还在篮球场上“厮杀”。
“大半夜砰砰砰,听着我心脏都跟着难受。”住户陈先生表示,这个时间往往都是儿童、老年人休息时间。对于将篮筐上锁限时使用的决定,陈先生和不少老住户都表示赞同。
此外,陈先生表示,篮球场作为小区为数不多的公共场所,应该给所有人合理使用,不应该只用于打篮球,“小孩可以滑滑冰,大人们打打羽毛球”。
“我们现在很少在这打球了。”王先生是篮球爱好者,也是小区的住户之一,他告诉记者,居住在小区的篮球迷们一般都是在下班回来后或者周末时打球,但不乏有人约上外面的朋友,球场“厮杀”正酣时就忘了时间。对于物业的决定,王先生也表示理解,并表示篮球场应该属于大家。
在记者走访过程中,绝大多数业主都对物业的做法表示赞同,但也有人表示,不应该用一道锁武断解决问题。“这种防守方式实在是太雷人了。”网友“言止”将此幽默地比喻为一种防守方式,“篮球明星来也投不进篮。”
律师说法
可协商制定篮球场使用规约
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阳亚萍律师认为,当篮球场使用时间与部分业主的休息时间相悖时,物业公司对于共有部分负有物业管理义务,可以采取合理得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可以通过设置篮球场的运营时间或配备隔音设施等方式予以协调,现物业直接将篮筐上锁,其管理行为在噪声排除妨害的同时也影响了其他业主对篮球场的合理使用,可予以适当调整和更正。
阳律师建议,可以通过业委会或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协助制定篮球场使用规约,从而对打篮球的时间进行规定和管控,并协商确定其他方式减少或避免声音干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也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也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侵权人行使权利、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