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记者 刘建勇 长沙报道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布公告,2019年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将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本次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128名,其中面向选调生遴选公务员计划5名,省直监狱从系统外(指省直监狱、戒毒单位以外)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100名。

  根据公告,全省各级机关(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湘籍公务员均可报名,其中,部分职位不限地域和户籍;专门面向省内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该选调生须在乡镇工作2年以上。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的,今天上午9时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6日中午12时整。本次公务员遴选报名唯一通道是湖南人事考试网,考试时间及具体岗位也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报名者须具备九个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具有遴选机关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担任科级领导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告还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实行诚信考试,严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遴选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遴选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遴选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遴选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湖南省公务员遴选。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