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通讯员 刘娜 李潭)因交通违法,驾驶证被交警依法扣留,且已过有效期,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唐某不但不积极处理违法行为,反而开车上了高速,还酒驾。前日,长沙县公安局依法对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侦查。
3月2日晚,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长沙支队 梨大队在长株高速 梨东收费站开展“百日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当日20时40分左右,在对一辆湘A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察觉到驾驶员满身酒味,遂要求其现场吹气酒精测试,后又对其进行抽血取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驾驶员唐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05.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驾驶员唐某的驾驶证因之前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交警依法扣留,目前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
高速交警对唐某的违法行为,报长沙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对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