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两会上关于个税的话题很热。
先是财政部长肖捷在记者会上透露,正在研究设计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对于是否提高个税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
再是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低至25%。
全国人大代表、巨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建忠也建议,个税起征点最低10000-12000元。
这些表态或建议,不管是否合理,也不管最终如何落地,都需要更多的论证。有一点是明确的,即作为个税纳税主体的工薪阶层,税负下降是大趋势。
如果按上述提及的方案,又能少交多少税?
先看免征额这一项。
目前在我国应纳个税的有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劳务报酬、稿酬、财产租赁等11项,免征额单指工资薪金这一项中的个税起征点。
个税免征额已经过3次调整,最后一次调整是在2011年,免征额为3500元。免征额如果提高,会提到多少?财政部长并没有给出具体数额,我们不妨看看前几次调整。

1980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63.1元,免征额是月平均工资的12倍多;2015年,全国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70元,已经完全覆盖3500元的起征点。
再看看湖南的情况,2015年湖南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491元,也超出了3500元的起征点。如果以2015年数据为统计依据,五险一金扣除600元,湖南每个职工每月平均纳税(4491-600-3500)*3%=11.7元。
假设起征点提高到4491元以上,每个职工每月至少可省下11.7元。

说直白点就是,扣除的项目增加了,应纳税额相应减少,这更多考虑了家庭实际收支状况。比如二孩家庭的应纳税额可能比一孩家庭要少一些。
当然,如果按杨建忠的建议,个税起征点提到10000-12000元,广大工薪阶层就没有个税纳税资格了,只会对中高收入群体产生影响。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建议从税率入手,从边际最高边际税率45%降到25%,假设这一建议付诸实施,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也会相应大大减轻。
话说回来,中高收入群体的资产配置已经多元化,股票、期货、房产、保险等等,工资在整个家庭收支中的比重非常小,即使提高到10000-12000元,对这部分群体没有太大影响。
目前,个税改革仍处在探讨层面,财政部长的表态已经让人们看到了希望,黄奇帆和杨建忠所建言的,喊出了工薪阶层的减负诉求,说明个税改革仍有巨大空间。
时刻新闻记者 张金东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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