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记者庹妮妮 通讯员廖月安 杨岚
“师父,我们做一点既不费力又能捞钱的事吧?”2014年1月份的一天,60多岁的万全收到了女徒弟卢娇的电话。卢娇怂恿他向别人用3分的利息转借,然后再以5分的利息借钱给她的“亲哥”邱某做生意。
“我们两人每人得一分的利息,划得来。几个月就可以买台车了。”架不住卢娇的劝诱,万全动心了。从2014年1月至8月,万全共给了卢娇240万元。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条财路竟是女徒弟给他挖下的“坑”。
近日,永州市道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该起诈骗案。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卢娇有期徒刑13年。
女徒弟介绍的“生财路”
万全经营早餐粉店已经有很多年。2008年,经人介绍,卢娇来到他的粉店当学徒。
“卢娇做了几个月后就回老家开粉店了,不过因为经营问题,一年多后她的店就倒闭了,之后她还来我店里打了两年工。”万全说。
万全表示,他和卢娇彼此以师徒相称。两家有红白喜事都会通知对方,关系一直不错。
据万全回忆,2014年1月份,他接到卢娇的电话,说她“亲哥”邱某回老家做铝合金门窗生意,因扩大生产经营急需资金注入,需向外界借款,还称邱某对外借款许诺高利息回报,要他借钱给邱某。
万全当时知道卢娇和邱某是亲戚,邱某也颇有资财,就没有怀疑卢娇的话。“我当时没有立即答应卢娇。”万全说,但在后来的几天,卢娇经常打电话催促他,他就有点心动了。
8张借条骗走师傅240万元
让万全没有想到的是,女徒弟承诺的高利息回报其实并不存在,只是为筹钱赌博给他挖的“坑”。
决定一起“做既不费力又能捞钱的事”后,万全找到他的老朋友,从老朋友处借了20万元交给卢娇,卢娇当场给了他一张借条。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卢娇给万全的借条显示,她假借邱某的名义借款,卢娇作为借款保证人。
此后,卢娇又以邱某还要钱购买铝合金、搞工程等名义,怂恿万全借钱给她。
据判决书显示,从2014年1月至8月,卢娇前前后后以邱某的名义出具借条,她则作为担保人的形式,给万全打了8张借条,共诈骗万全240万元。
据万全透露,他的钱也是找朋友和弟弟借的。“从2014年1月到8月,利息都是按时给付,但此后就一直没有付过利息了。”
万全表示,在卢娇向他借第四、第五笔钱的时候,他也曾产生过怀疑。“我要求与邱某通电话。”万全说,卢娇为此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他拨打过去,对方称自己就是邱某。
花光钱财后跑路获刑13年
时间到了2014年9月,即约定的付利息的时间,但这一次,万全只等来了卢娇的电话。
卢娇在电话中告诉万全,这个月的利息没有了,本金也要不回来了,他借给邱某的240万元都被自己花光了。
原来,邱某根本没有通过卢娇向其他人借钱,这是卢娇为骗取他的钱财找的借口。
2016年12月6日,道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卢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据卢娇供述,她从被害人万全处离开后,经济状况一直不佳,沉迷赌博,输掉了大量钱财,但其心有不甘,想筹钱扳本,于是想到了这一招。
“借条是我花钱找人写的。万全曾打电话叫邱某接电话,我就随便找人冒充邱某讲了几句。”卢娇交代,她借来的钱,一小部分作为利息给了万全,其余的都被她赌博输掉、日常生活挥霍掉了。
没有钱还给万全,卢娇只有出去打工。直到2016年3月22日,卢娇在云南昆明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法庭上,被告人卢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其辩护人提出,卢娇付了部分利息给万全,应从诈骗金额240万元中扣除。对此,法院予以了采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诈骗被害人的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卢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卢娇人民币200万元退还被害人万全。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