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9月26日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七秀为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赵国平为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陈丽萍的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9月26日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卢勇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兰青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

  唐治生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黄勇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郑江云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曾辉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

  郑冬平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艳君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蒋胜毅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秋云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海燕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魏蓉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李飞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陈姬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吕伟文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王焕江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谢琼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卿庭荣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纯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滕敏艳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奉继松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俊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龚建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忞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志军为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屈中亚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郑江云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曾辉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卢勇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兰青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吴斌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唐爱民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郑冬平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黄馨瑶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吕伟文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陈姬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9月26日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繁荣为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蒋长春为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唐建球为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程晖的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定成的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福华的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