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酒宴 害人害己

  ——中方县泸阳镇一干部违规举办乔迁宴致人醉酒死亡,多名责任人被问责

  违纪问题通报

  日前,湖南省中方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2016年1月15日,中方县泸阳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杨 小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举办乔迁宴,并致参加宴席的一名退休返聘干部醉酒死亡。杨小韩被免去泸阳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 告处分,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参与宴请的其他4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泸阳镇党委书记宋彬被诫勉谈话。

  事件回顾

  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18时许,杨小韩在湖南省怀化市明珠大酒店三楼湘西鹅王饮食店包厢内举办乔迁宴,此次宴请其以每桌699元标准共设 席5桌。参加宴席的人员有亲戚、朋友、同学及同事。据事后调查,宴请共收礼金11240元,其中,接受除亲戚外礼金1800元。案件调查期间,杨小韩将收 受的同事及朋友礼金1800元退还送礼者本人。

  当晚,王东(泸阳镇细缅垅村村文书)、黄高生(县财政局退休人员)等人作为杨小韩的同事、朋友参加了宴会,并送了礼金。

  席间,王东等人同坐一桌吃饭并喝酒。由黄高生负责倒酒,共计喝了2瓶多白酒。后黄高生因喝醉,被送到酒店房间休息。晚上8时许,宴请结束后,杨小韩 和两名同学一起来到黄高生所在的房间询问黄高生的情况,见黄高生醉酒但无其他异常的情况便离开酒店,留下黄高生独自在房间休息。次日早上9时许,杨小韩来 到黄高生所在房间,发现黄高生此时已躺在地上,身体僵硬,立即拨打110报警。后警察和医护人员相继赶到房间,确认黄高生已死亡。

  查处经过

  事件发生后,根据领导批示,县纪委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核实。2016年1月18日上午,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杨小韩泸阳镇党委委员、政协联 工委主任职务;同日下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杨小韩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3月7日,县纪委对参与宴请的其他4名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 查。

  本案参与喝酒人员王东,因系预备党员违纪,县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于2016年3月8日建议泸阳镇党委延长王东预备期六个月。

  此次事件发生前,泸阳镇党委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强调加强干部管理、狠抓干部作风,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贯彻落实。经查实,杨小韩违反有关规 定,举办乔迁宴未向泸阳镇党委报告,泸阳镇党委不知情,班子成员也未参加。事情发生后,泸阳镇党委迅速安排人员赶到现场,并积极参与善后协调处理工作。 2016年1月20日,泸阳镇党委主动向县委递交了《关于对泸阳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责的请示》。2016年3月11日,县纪委对泸阳镇党委书记宋彬 进行了诫勉谈话。(阳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