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2月2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谭忠欣 周丹)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额容量。在2月28日举行的长沙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新闻发布 会上,在发布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中用了一连串“严格”,可谓是长沙史上最严的招生政策。同时发布的长沙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 工作的意见》也是国内首份由市委市政府印发招生入学的文件。

  最严招生政策 领导干部不得提出违规择校要求

  长沙市在认真总结近年招生入学工作经验、考察其他省会城市招生入学政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 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沙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和《长沙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 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

  在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的同时,严明了招生入学工作纪律,要求有关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尤其是领 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出违规择校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形式的违规择校要求。对违规接收的择校生,不注册学籍,不核拨公用经费,一律 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加大对招生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小升初不得组织考试 2016年起普高取消择校生

  会上,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长卢鸿鸣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强调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因生源变化需调整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从2016年开始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

  禁止派位后“二次流动” 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

  卢鸿鸣强调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公办学校收取择校生。

  强调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升学、考试、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一人一号,籍随人走”。

  严控“大班额”:小学50人以内 初中55人以内

  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同时从2016年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明确生源排序 学校按照排序顺序接收学生

  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学区生源排序,学校招生时按照排序顺序接收学生。个别学区生源增长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明确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明确二手房和共有房屋产权证业主的入学规定。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学区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学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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