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一所学校撤销或合并,只要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就完成了。从现在起,长沙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撤并一所学校要求出具撤并方案论证并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代表中,学生家长和学校师生代表所占比例各不低于1/3。
义务教育学校保持相对稳定
近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长沙市乡镇区划调整改造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布局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规范的安排。布局原则是按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涉及的义务教育学校,保持现有学校的相对稳定,尽量不改变现有学校 总体布局,同时依据生源变化等需要适时新建、合并和恢复学校(教学点),做到动态平衡。
长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一所学校的撤并流程很简单,只需要主管行政部门认为有撤并的必要,然后相关领导签字,即可开展撤并。这样的撤并很难切实感 受师生的利益。从现在开始,新建、撤并或恢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从人口变化、环境交通、群众承受能力等方面分别进行分析研究,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做出决定。
撤并后必须提供寄宿条件
学校恢复和撤并应严格执行《长沙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项规划(2013-2015年)》和区域中小学专项布局规划有关学校布局要求。
确因资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学校服务半径超过规定要求(农村小学、初中分别按服务半径2.5公里和3公里),且多数居民有撤并意愿的,当地政府在落实以下基 本保障的前提下,方可按规定的程序撤并:(1)提供规范的寄宿条件,特别是住宿、就餐、如厕、生活用水等条件,满足寄宿学生基本生活需求;(2)提供规范 的校车或具备规范的农村客运服务;(3)并入学校不会形成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