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长沙人微信朋友圈转发一张图片:在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急诊大厅内挤满了人,两名保安押着一名男子,其脖子上悬挂了一块白色牌子,上面写着,“我叫张××,医院偷窃者”。

  14日晚上6点多,医院急诊大厅,一名护士证实,男子欲行窃被逮住,保安在其脖子挂了一块牌子。“只在急诊科‘示众’了几分钟。”这名护士说,医院贼太多了,这种处罚并不过分。一名病人家属李勇认为,“小偷偷的可能是救命钱,太可恨。”

  记者就此事致电医院保卫办彭队长,他在电话中回复称,“小偷已被送去银盆岭派出所”,拒绝提供更多信息。

  对于这起案件,银盆岭派出所副所长刘志云介绍,当天下午1点左右,医院保安监控发现急诊大厅一名男子形迹可疑。保安队兵分两路,一路紧盯监控,一路赶到现场,将准备行窃的男子逮住。下午2点半,该男子被扭送到派出所。

  对于网友所说的“挂牌示众”一事,刘志云认为,“医院保安的做法还是不好。”他说,男子姓张,山西人,今年52岁,有盗窃前科。

  医院查询历史监控并对比病人的报案记录发现:9月1日,张某盗窃手机一台;9月8日盗窃一个提包,里面装有苹果手机和8000元现金;10月7日,盗窃提包一个,里面有现金500元;10月12日,再次盗窃一部手机。

  刘志云说,在监控证据面前,张某承认盗窃事实。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事拘留。

  律师观点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说,群众有抓小偷的权力,却没有私自惩处小偷的权力。如何惩处小偷,是公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将小偷示众,涉嫌侵犯其人格权,这种以非法手段对付非法行为的方式,有违社会文明和法治精神。

  人物

  男子有前科,以盗窃为生

  14日晚上6点40分,银盆岭派出所执法办案区,52岁的张某坐在长椅上。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拿出一根后,向民警借来打火机点上。他神情淡定,已不是第一次行窃被抓。

  2004年,张某陪大姐去医院换肾,被小偷盗走7000元救命钱。他本应对小偷深恶痛绝,可两年后,他却在长沙一家医院行窃被抓。这次,张某自 称一个月前才来到长沙,靠卖偷来的手机等财物,维系每天的开销。他说,自己没有别的手艺,只能靠行窃不劳而获,“偷病人救命钱很缺德,判多少年都不冤 枉。”

  张某早年离异无子女,10多年前下岗后便开始盗窃,亲人嫌丢人,没人愿意关照他。多年前,父母去世后,大家便不再和他来往。张某说,没有社保、养老金,没有一技之长,“只能靠行窃为生”。

  潇湘晨报记者 向帅 实习生 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