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实习生 钟圣宸 通讯员 刘禹)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日前公布了今年8月作出的5起行政处罚决定,对湖南锦宏新合纤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等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

  据悉,这5起行政处罚决定分别是湖南锦宏新合纤有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354222.58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长沙市信息协会欠缴社会保险费66045.44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湖南新猎鹰科教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长沙市凯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押工作证件;湖南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被行政处罚。

  “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都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劳动者面临此类权益侵害时,应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并及时向人社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0731-84428020。如果对人社部门的政策有疑问的,还可以拨打咨询热线12333。

  此外,人社部门提醒,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类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责令退还外,还将按照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