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9月14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9月13日,一名身形削瘦、面容愁苦的中年女子找到湘潭晚报记者。她的丈夫因为交通事故去世一年了,但由于没有丧葬费,遗体至今仍停在殡仪馆内不能 入土为安。这名女子叫胡敏,她的丈夫姓罗,是我市首例肇事逃逸转为故意杀人案中的受害者。

  回顾

  撞倒后拖行240米逃逸

  8月28号,本报报道的《一念之间,他从肇事者变成杀人犯》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2014年7月28日凌晨2点多,在河东晓塘东路櫈桥山庄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将男子罗某撞倒并拖行了240米后逃逸,罗某经抢救无效后身亡。 2015年4月20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肇事者杨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包括丧葬费、医疗费、交 通费在内共29946.5元。被告人杨坚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5年7月20日,湖南省高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无奈

  死者至今未下葬

  肇事者得到惩处,对死者的家属是巨大的安抚,但是罗某的妻子胡敏却仍终日陷入愁苦之中,“从丈夫死的那天开始,我就再没有去上过班,终日为这件案子奔波,茶不思饭不想,身体也拖垮了,全家人就靠婆婆的低保度日。”

  判决下达后,胡敏说:“这笔钱连支付我丈夫在殡仪馆的存放费都不够,更不要说办丧事。”就这样,事发已经一年,罗某的遗体一直存放在殡仪馆,仅这笔费用就高达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