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鸭子尾地块有关问题。经查实,帖文提及的鸭子尾地块系县城规划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向杰及阳光房地产公司没有取得规划、国土等部门的任何手续,属非法强占集体土地,非法私自进行填土作业达 31 亩,其中占用林地 23.36 亩,违法用地面积大,沅陵县国土局于2015 年 7 月 22 日建议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其后,鸭子尾地块按程序被规划部门选址用于公租房建设,向杰则鼓动他人到项目现场阻工,向政府索要高达 4300 万元的补偿。而实际上,向杰非法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只有几十万元。为了索要高额补偿,向杰召集社会闲散人员多次对鸭子尾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非法阻工,致使该项目拖延了半年多。2015 年 8 月,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 47 期)决定, “对(鸭子尾地块)非法开发土地的业主进行适当补偿,若非法开发土地的业主对项目进行阻工,发生一次,扣减 20% 的土地开发补偿金” 。可见,该地块在法律上不存在“政府收回”一说,在决策上不存在“在龚琪干涉下得不到补偿”的基础。

  4、亲属有关问题。经查证,龚琪同志没有亲属在沅陵居住或工作,其确有一个舅舅,但现已八十多岁,居住在邵阳市隆回县,并不曾来过沅陵。网帖中“龚琪的舅舅很牛” 、 “私藏枪支无人敢管” 、 “独家经营藕煤场”等内容,既缺乏事实依据,也不符合逻辑。龚琪同志多次在会上强调,其没有任何亲戚在沅陵做事,也不允许任何人打着他的牌子在沅陵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