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1日讯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孕期从事禁忌的劳动,避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今天,《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共四章28条,涉及防治体系、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监测体系、防治措施、患儿救治等多方面。《意见稿》明确出生缺陷是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者代谢异常。

  即日起至9月19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话或传真(89990715)、邮箱(teety4433@163.com)及信函(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省政府法制办社会立法处杨志华;邮编:410004)等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提意见。

  女职工怀孕七月不得安排加班及夜班

  《征求意见稿》提出,女职工依法享受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孕期从事禁忌的劳动,避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倡导育龄人口健康文明生活,提高优生优育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主动接受婚前、孕前和产前医学检查以及携带新生儿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参与和支持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经产前诊断,确认胎儿异常的,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应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孕妇或者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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