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孕妇住院分娩或免基本医疗费

  《征求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婚前和孕前医学检查、发放叶酸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行免费检查、发放,并向社会公众告知获取途径和条件。指导缺碘地区育 龄人口科学补碘;提倡孕妇住院分娩,将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纳入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孕妇到县乡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免除基本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 规定,给予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专项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做到孕前指导、孕期筛查和产前诊断、产后康复和出生缺陷患儿救治相衔接,并组织对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先天性听力障碍等疾病进行筛查。

  同时,县级以上政府环保部门应加强大气、土壤、水源的保护和污染治理,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出生缺陷患儿的治疗和早 期康复训练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出生缺陷患儿家庭及时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残联应组织出生缺陷患儿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早 期康复训练,帮助其恢复基本功能,减轻残疾程度。

  (红网 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