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22日讯(通讯员 邹太平 潘明敏 记者 乔伊蕾)“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我一定要肩负起第一责任的职责!”近日,湘潭县一名副县长的责任落实报告因不符合要求被退回,重新提交报告后,他深有感触。

  据 悉,去年9月,湘潭市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两个责任”层层分解细化。今年7月,落实“两个 责任”再次升级,出台了《湘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5+1”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人大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的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市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一一列上清单。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均制定了相应的责任清单,建立和完善了签 字背书、责任报告、述责述廉、约谈、联合监督、第三方评估、线索移送和检查督促制度。

  今年4月,省纪委案管室向湘潭市纪委交办了国 家审计署发现湘潭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使用彩票发行费组织职工国内旅游、超标准列支接待费及购买金质纪念像章用于送礼的问题线索。经查实后,市民政局党委书 记和纪委书记被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纪委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分管副局长周海秋、市福彩中心主任侯蕊芳以及原局长王龙林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审理 中。

  从部门职责、责任主体、岗位责任、责任层级、责任链条到责任“买单”,该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责任体系。今年1至7月,该市共查 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全市共立案406件407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个单位和6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 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