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找工作竟要求开诚信证明)

近日,开福区王家垅社区的干部碰到了一桩奇葩事,找工作的居民被招聘企业要求由社区开具一份“诚信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因为不合规定,社区干部拒绝了。

被超市录用后遇难题

42岁的熊师傅是王家垅社区的居民。8月,熊师傅应聘湖南某连锁超市“肉类中级分割技师”,不久他收到了该超市的录用通知书。通知书要求他带齐17项资料及复印件前去办理报到手续。

除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寸照、健康证、离职证明等,还有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些都好理解。让他摸不着头脑的是,有一项是“诚信证明书”。熊师傅换过几份工作,开过各种证明,可开“诚信证明书”还是第一次。

那“诚信证明书”去哪开呢?只见这一栏后有备注(配偶及直系亲属不能做证明人,当地居委会可出具,须加盖公章)。于是,近日,熊师傅拿着“诚信证明书”去社区盖章。

社区拒绝开诚信证明

社区专干朱妮斯接待了熊师傅,她看到这份“诚信证明书”也傻眼了。上面写着:“兹证:某某(先生/女士)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从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本人承诺对本诚信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明摆着就是一份奇葩证明。”朱妮斯哭笑不得,“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已有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社区没有24小时关注居民,又如何证明他“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呢?因为这份证明超出了社区职权范围,社区干部拒绝签字、盖章。

记者就此咨询了该超市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莫女士。“‘诚信证明书’是公司的内部规定,从公司成立之初就是这么要求的。”她解释,超市员工接触的是商品、财物,必须是品行端正的人才能胜任。社区对居民的情况比较熟悉,可以提供有关证明帮公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