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去年12月,为切实解决株洲市城区环卫工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株洲市房产局、财政局、城管局联合印发了 《株洲市城区环卫工人住房保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指出,在株洲市城区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事环卫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株洲市城区 无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环卫工人,可申请住房保障。

  近日,记者从房产局了解到,针对环卫工的住房保障工作已正式落地,首批175户从事环卫工作5年以上并通过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环卫工人家庭,陆续签订《株洲市城区环卫工人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合同》,享受惠政。

  首批环卫工人“牵手”保障房

  昨天下午2点,在荷塘区环卫处,40多户环卫工人家庭代表,与对应租赁的社会房源“房东”、房产局住保处,共同签订了《株洲市城区环卫工人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合同》。

  环卫工人石清签约时,向住保处交了960元的保障房年租金。她租住的房源已由住保处从房东处签下,成为可实物配租给环卫工人的保障房源。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将按照比例补贴房东房租。

  石清介绍称,她当环卫工人已有七八年了,一直和家人租住在一处10多㎡的房子里,房子潮湿、拥挤、配套也差。现在,她自己补贴一部分,租住了60㎡左右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