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9月29日讯(通讯员 朱勋 记者 徐放)日前,邵阳市政府批复了新邵县大新乡“7·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新邵县“7·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系一起性质严重的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2名事故责任人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4名公职人员将被严肃问责。  

  7月27日20时50分许,新邵县大新乡磨石村路段一辆核载1.99吨,实载13吨矿石的自卸货车发生坠崖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车辆损毁,直接经济损失210余万元。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驾驶员谭跃进安全意识淡薄,车辆严重超载、超员、人货混装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当地国土、交警、运管、交通等部门和大新乡党委政府相关责任人存在监管不力,对非法违法行为未及时发现和查处等问题。   

  事故调查组征求了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经报省安委办审核同意,市政府批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规定,责成新邵县人 民政府及市县有关部门给予新邵县大新乡党委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单位责任人员纪律处分;责成新邵县人民政府 向市人民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当事驾驶员谭跃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直接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事发后,新邵县公安局已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大新乡林场村村民周志贤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两人已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邵阳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紧守安全红线, 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和“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有效遏制和坚决防范群死 群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