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日报11月21日报道(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 钟默)今年以来,受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政策效应影响,湖南省个人所得税收入大幅下降,其中工薪个人所得税下降幅度达21.7%。
2011年9月1日,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相应的级距也作了调整。这一改革使中低收入者受益,税收负担明显降低。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1年多来,各地税务机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征管运行平稳,政策效应明显。同时,各地税务机关干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抓好对高收入者财产转让,股息、红利等非劳动所得和合伙企业股权投资、私募基金所得的税收征管工作,不断完善征管手段,创新管理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