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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启动首期医疗互助计划 最高补助达5万元

来源:潇湘晨报2012年10月30日09:49【评论0条】字号:T|T

    10月29日上午,长沙市总工会启动第一期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计划。凡已参加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办理“芙蓉卡·工会服务卡”的在职职工,均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团体参加该医疗互助计划。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50元(一年),最高可享5万元补助金。

    缴费:采取团体制,每人每年缴50元

    据介绍,参与长沙市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计划有两个条件:一、依法参加了长沙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办理了“芙蓉卡·工会服务卡”的职工由单位统一申报办理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计划。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计划采取团体会员制,互助周期为一年,第一期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第一期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份50元,每人限缴一份,最高补助金为5万元,可多次申报。互助金可由职工个人缴纳或单位出资为职工缴纳,也可由单位、工会和职工共同出资缴纳。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参加医疗互助的互助金由市总工会统一缴纳。

    补助:按分段计算,最高可享5万补助

    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如果发生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各种补助(如公务员补助等)结算支付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费用)可按分段计算的办法获得医疗互助补助金。

    具体标准是:5000元以下的部分补助30%,补助金不足50元的按50元补助;5001—10000元的部分补助35%;10001—20000元的部分补助40%;20001—30000元的部分补助45%;3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50%,最高限额5万元。补助金需通过“芙蓉卡·工会服务卡”转账给付。

    运作:多方筹资,收支情况定期公布

    据介绍,互助资金的来源除会员或单位缴纳的互助金外,市总工会还将通过争取政府和上级部门补助,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工会经费和帮扶资金补助等方式筹措。当期互助金的结余和利息收入将结转下期滚动使用。医疗互助金实行独立核算,建立专用账户,资金的运作、结算、管理要接受长沙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互助金的收支情况将定期在长沙市工会服务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数据]

    “芙蓉卡·工会服务卡”已发放18万余张

    据介绍,长沙市各基层单位只要依法成立了工会,即可由单位统一为工会会员办理“芙蓉卡·工会服务卡”。去年4月,长沙市总工会启动“芙蓉卡·工会服务卡”发放工作,目前已发卡18万余张,长沙市共有64家特约商户为持卡人提供优惠服务。持“芙蓉卡·工会服务卡”的工会会员还可享受免费的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保障救助计划等。截至10月下旬,共有30名持卡会员获得保障救助(6名因非工伤意外死亡,24名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损失),共发放保障救助金16.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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