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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两男子设计碰瓷新招 报警来了假交警

2019年08月29日 11:08 综合 

  原标题:衡阳两男子设计碰瓷新招,“假交警”暗示5000元可以“私了”

  以往面对疑似“碰瓷”的交通事故

  一般只需及时报警

  都能避免上当受骗

  但是如果来的警察都是假的呢?

  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么一起“精心”策划的“碰瓷”案。

  郑某与杨某均系社会闲散人员,本性好逸恶劳,不想通过劳动改变生活,整天就钻研如何不劳而获。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两人合谋在107国道衡阳县樟木乡路段进行“碰瓷”。

  杨某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鸽子血、PV管等道具,假装与被害人匡某驾驶的车辆相撞后受伤。随即,杨某要求被害人匡某送其去医院就诊。在去医院的路上,杨某拨打事先设置好的“110”报警电话(实际上是事先将郑某的电话号码设置为“110”),要求公安机关派警处理。

  接到电话后的郑某,冒充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称被害人匡某已经构成了肇事逃逸,要追究匡某的刑事责任,使被害人匡某产生恐慌心理。

  郑某又暗示如果匡某能够与杨某“私了”的话,便可以免于被追究责任。出于恐慌的心理,被害人匡某给了杨某5000元“私了”。郑某与杨某还采用同样的手段,敲诈了被害人李某6000元。

  在郑某与杨某第三次采用同样手段“碰瓷”时,因被识破而失败,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衡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与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利用鸽子血、PV管等道具,假装被被害人所驾驶的车辆撞倒受伤,然后冒充交警以追究被害人责任相要挟,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交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综合郑某与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郑某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杨某拘役4个月,并均处罚金1000元。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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