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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联手”非法转移交警暂扣车辆 双双被拘留

2019年05月08日 16:35 红网 
男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男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红网时刻衡阳5月7日讯(记者 宋美君 通讯员 贺莹)在交警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打联手”将被交警依法暂扣的电动车私自转移出停车场,近日,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案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车辆案件,依法对杨某、刘某林进行行政拘留并罚款。

  4月25日,何某驾驶电动车行驶在衡阳市石鼓区古汉大道与明翰路路口时,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石鼓交警将其电动车暂扣到邦田蒸湘施救站,在路边看热闹的杨某(男,52岁,初中文化)主动找到电动车主搭讪,说只要何某付300元自己即可帮助他将电动车搞出来,车主何某为早日拿到车辆便同意了。杨某当即联系了邦田施救站的工作人员刘某林(男,45岁,初中文化),双方在石鼓交警大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联手”将何某被交警大队依法暂扣的电动车私自转移出停车场。事成后,杨某非法获利200元,刘冬某非法获利100元。

  交警支队案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杨某、刘某林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杨某、刘某林的行为,均构成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暂扣财物的违法事实,目前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天、7天,并处罚款20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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