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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律师遇害案被告人一审获死刑

2019年05月08日 13:24 新京报 

  因对判决结果不满意,熊志平对其代理律师金某连捅数刀,致其死亡。熊志平后被检方以涉嫌故意杀人提起公诉。今日(5月7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熊志平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两名原告人肖某、金某某丧葬费共32997元。

  案发后,衡阳警方对外发布的悬赏通告。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6月22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律师金某在律所内遇害。同年6月28日,嫌疑人熊某平被控制。

  今日(5月7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致电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此案进展,法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透露,此案日前已公开宣判。

  被告人熊志平因对其提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民事判决不满,遂对曾担任其诉讼代理人金某心生不满。

  经该中院审理查明,案发前,熊志平两次前往被害人金某所属律师事务所附近活动。案发当日,熊志平携带水果刀两次进入金某办公室又离开,在事务所只剩金某一人时,熊志平第三次进入其办公室。因熊志平认为金某态度不好加以指责,双方发生争执,熊志平持刀对金某乱刺十余刀。之后,熊志平洗净手上和刀具上的血迹后逃离现场,金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被告人熊志平系累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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