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法制|鲜城|图片|城市|健康|视频|旅游|社会|教育
衡阳

新浪湖南>衡阳>资讯>正文

衡阳县173辆暂扣车辆公示 请车主尽快处理

2019年04月03日 10:11 衡阳县公安 

  衡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违法车辆当事人未来接受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备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在30日之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衡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2018年10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在交通秩序整治中查扣173台违法车辆的当事人未来接受处理,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将车辆上缴财政部门统一处置。(查询相关车辆信息请登录衡阳交警网http://jj.hyx.gov.cn)

  特此公告

  衡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3月25日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