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区的所有高速收费口,每次收取高速费时都要额外收取10元钱,我之前没并有发现,只是有一次我从衡阳县开车去高铁往返,去程是在高铁的福星庙收费站下的,22元过路费,回程只收12元,我后天有问过福星庙的收费人员,他们给我的答复称这10元是“进城费”,同样的,我从永州回衡阳,在外环的G72高速收费口下来,额外收了10元钱,收费员却称这是“过桥费”,可是收费显示牌上的却是“107国道费”。
我想问的就是,现在这三种说法:“进城费、过桥费、107国道费”有哪一项是合理的?
1、我平时在经常在湖南省内出差,去省城长沙都没有交所谓的“进城费”,难道这是我们衡阳的特色,多么牛B的一个地方啊,进来要收费?就算你要收外市牌照的进城费,那我们湘D牌的,从衡阳县城去市区,这也要收“进城费”?
2、“过桥费”,我不知道我过的是哪座桥,我想知道,这座所谓的桥,无论我是从东南西北哪个方向进市区都会要经过的“桥”在哪里?是哪座?
3、107国道费?现在国道早就不收费了,为毛我们走的是高速还要给我们交国道费,那如果我走国道,是不是也要跑过来给你们交高速费。
10块钱数量不多,但是全市区所有收费口一年下来的车流量不计其数,每车十元,这一年下来多大一笔财政收入,试问你们干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