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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妈妈"谜案(3)

来源:南方都市报2013年7月10日09:24【评论0条】字号:T|T

  “鉴定”疑云

  确定74岁唐冬云是事件元凶的,是今年2月的一份DN A鉴定。

  警方通报显示,2月8日,思思在民警及其父母陪同下,在祁阳县人民医院产科抽羊水样本一份,连同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及所怀疑三名嫌疑老师的血样,一起送永州市公安局D N A鉴定中心做检验。鉴定意见为:受害人的羊水与犯罪嫌疑人唐冬云的血样在共有的ST R基因座的分型符合孟德尔定律。三名嫌疑老师的D N A与羊水的DN A进行比对后,均不符。

  南都记者拿到了这份鉴定书的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在永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这份鉴定书中,送检样本对象除了思思、唐冬云和一名陈姓老师外,再无他人。由祁阳县公安局开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所提样本也只有思思、唐冬云、陈某三人。这与警方给南都记者的通报存在差别。

  对此校长付奇峰在受访时解释,当时思思指认的三个老师中没有汤某。所以没有抽取他的血样。

  所指认的唐某,因为当时去深圳办事,也没能抽到血样。

  所指认的另一个老师,家住农村,当时谁也不知道他住哪里,电话打不通,也没能抽取到血样。

  鉴定书中的陈某,是学校总务主任,也是该校老师,当时也在调查之列。但思思家人说,他并非思思所指认的老师。

  对这份D N A鉴定结果,李春生表示无法接受。“这么大的事,为什么几个老师都逃避检查?”在他看来,这次鉴定意图明显,“就是拿一个老头当替罪羊。”

  他还怀疑当初羊水检验的准确性,据其称,唐冬云跟他家是亲戚,“他把我母亲喊姑姑,如果DN A没错,是不是有这方面的原因?”

  不信任还来于思思的一次偶然“目击”。她说,1月18日她被警察带回学校这天,当晚刑警大队在镇上的哑子酒店吃饭,“后来我看到汤老师和几个老师来了,找李队长,拿出四沓钱给了李队长,放在信封里的,李队长当时把钱拿出来看了下。”思思说当时众人在一个房间吃饭,她在房外,门没关严所以能看到。

  经南都记者向祁阳县公安局核实,当天办案的确为刑警大队李姓副队长。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科长谢海青认为此说法不实:“如果有这种情况存在,怎么可能让一个小女孩看到?再说这是公共场合,也不可能这样行贿的,我们有调查,结论是这件事不存在。”

  谢提供的通报这样回应:经调查,在整个侦查期间,我局办案民警都是在梅溪派出所的食堂就餐,只有1月18号那天晚餐,刑侦大队民警跟派出所的民警在当地哑子酒店吃饭,但并没有跟任一嫌疑人单独吃饭、见面。外界所传办案民警在哑子酒店收了嫌疑人4万元红包一事不属实。

  生子留证

  4月18日,祁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唐冬云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据介绍,对一审判决,唐冬云没有提出上诉。

  “那个老头连走路都不方便,怎么可能强奸我女儿?”李春生听闻后愤慨。

  据唐的堂弟媳妇介绍,唐冬云是一个深居简出的驼背老人,没有结过婚,一辈子单身独居。他被警察带走后,没有亲人去看过他。

  74岁老人致幼女怀孕在坊间也成为争议话题。有人对此质疑,也有人从时间上推算,认为三个老师致幼女怀孕的说法亦不靠谱。并由此怀疑可能另有隐情。

  梅溪镇教育管理中心一份声明,也提到时间问题:在思思被查出怀孕后,经医生推算,其正常的怀孕日期应在2012年8月10日左右。而此时,思思正处暑期放假。

  思思诉称三个老师强奸她的时间,分别在去年6月、7月和9月。整个8月,思思对南都记者的说法是,“放假在家,没见过他们(三个老师)”,“也没和别人有过”。

  在采访时为谨慎起见,南都记者曾让思思父母回避,单独问思思“8月份到底有没有被人侵犯过?”希望她真实作答,她的回答很肯定:“没有。”

  也有当地人认为,12岁还属儿童,怀孕本就不正常,也许用一般的常识去分析也不合适。

  李春生要求重验D N A,为此又找学校,要求提取三个老师的血样,但这引起校方反感:“D N A已经有结果了,你还要抽老师的血,这是无根无据。”

  这期间,当地干部多次找李春生夫妇,劝他们把孩子打掉。并向他们承诺,引产费用由镇上出,此外还给家里三个“低保”指标。

  “为了保留最后的证据”,李春生带妻女到隔壁的祁东县躲了一两个月。

  5月7日上午9点15分,思思在祁东县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女,体重6斤,身长50厘米。

  在该院开具的出生证明上,母亲12岁,父亲一栏空白。

  女婴生下后,李春生多次上访,警方通报中称,“在没有其他证据下状告学校三名老师性侵,并且要求对所生小孩重新做鉴定。”

  5月21日,祁阳县公安局为息访,派民警带法医到李家,对思思及女婴再次采血,但未果。

  警方材料称,“其父母提出,要先把已决被告唐冬云从监狱提出,并当其面采血后方能对其女及女婴采血,另外所采血样要给他保留一份。还要求进行D N A鉴定当天,要同时让唐冬云到D N A机构中心当面见证。这些要求与有关规定不符,因此采血无法进行。”

  李春生则称,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不会作假”。“如果这样抽,孩子还(被鉴定)是那个老头的,我就把我的脑袋割下来。”

  至今,这场缺乏信任的“拉锯战”仍在胶着。

  再指认无果

  6月20日,警察再次来李家,将思思带到梅溪镇派出所。办案人员拿出12张老师的照片复印件,让思思辨认。

  这次思思指出了那三个老师,“汤某、唐某和那个胖子老师”,并在指认的照片上签字按了手印。

  随后办案人员又将思思带到镇中心小学,让她指认“哪个是哪个的房子”,李春生说女儿也全部都指认了。在学校门口,一名办案人员把他拉到一边,“他劝我不要把事情搞得太大了,我说如果我不搞大,你们也不会调查。”

  本指望有所转机的李春生,却在7月2日收到警方送来的一张结案证明,“他们说案子已经结了,孩子就是唐冬云的。”李春生没有签字,并愤怒地拦了对方的车。

  “我问他们,女儿已经指认了三个老师,为什么没有对他们展开调查?警察说,小孩子说的话不能成为依据。”

  而一场诉讼正在到来,7月5日,李春生收到祁阳县法院传票,他因在网上发帖,被汤某、唐某以涉嫌“名誉侵权”告上法庭,8月5日开庭。

  这却让李春生充满期待,“我们一直想见那几个老师,这次是个机会。我们全家人都会去,到时就能和他们当面对质了。如果冤枉了他们,我愿意道歉。”

  让他稍感遗憾的是,另一个“胖子老师”这次并没有告他。他希望三个老师都能到场,并准备说服他们做DN A检测。

  未了的“真相”争议和悬疑之外,处于风暴中心的思思和她产下的女婴,两个“孩子”的未来却一直少人关注。

  在女婴出世后,曾有一户外地人找到李家,想出6万元把孩子买走。但李家没有同意。

  李春生说,还有人想出10万把孩子买走,但他都没同意。女儿现在没有抚养能力,暂时只能由父母来养。至于将来,现在还管不了那多。

  而腹部留下蜈蚣般伤疤的思思,父母已准备让她远走他乡。

  “出了这个事,女儿肯定不能再上学了,也不能在家呆了。”父亲说,下一步,他准备带女儿去外地:

  “有条件就上学,没条件就打工。”

  (原标题:“12岁妈妈”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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