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西) 3月5日,患脑部髓母细胞瘤的4岁小女孩明明(化名),被医生宣布脑死亡,家长表达了器官捐献的意愿,随后,在市红十字会的监控下,南华大学附二医院为明明进行了器官捐献手术。这起捐献案例是我市自2011年被列为首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城市以来,第18位自愿捐献器官的志愿者。
“衡阳自2011年被列为首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城市以来,已成功进行了18例遗体捐献。2014年共成功捐献了8例,是器官捐献运行以来成功捐献最多的一年,而2015年元旦至今又新增了5例成功捐献的案例。18例中有15位捐献者的年龄是在30岁以下,志愿者群体的年轻化正在成为新亮点。”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工作人员涂闻卿说。
涂闻卿介绍,我市的18名遗体器官捐献者通过器官移植,挽救了44名患者的生命。成功实现捐献志愿的器官捐献者中,年纪最大的50岁,最小的是一位2岁半女童。
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居全球先进行列,但在器官捐献的理念、管理、规范运作、捐献总数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据了解,全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而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衡阳市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人数在2014年至2015年出现了较快增长,而其中有15位捐献者是青少年和儿童。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主要是年轻一代的父母更容易接受器官捐献的观念,他们还认为捐献器官是对孩子生命的一种延续,同时也是孩子曾经来到世间的一个见证。”涂闻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