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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投诉可拨打央行12363咨询投诉电话

来源:新浪衡阳2014年3月19日16:41【评论0条】字号:T|T

  (通讯员 施蓓) 作为金融消费者,如果你在金融消费中遇到诸如身份证被盗用而被他人贷款引起不良信息、到银行兑换残损币而银行拒绝无偿兑换、到期的国库券银行不兑付等纠纷,你可以拨打人民银行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以下简称12363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

  12363电话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使用的全国性金融消费咨询投诉公益性服务专用号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安排和部署,3月21日起湖南省辖区12363电话正式开通。开通12363电话,目的是方便金融消费者咨询金融知识,对金融消费纠纷进行投诉,以便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处理,妥善化解矛盾,有利于畅通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

  湖南省辖内12363电话受理范围为两大类: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消费咨询和投诉,包括人民币收付、支付结算、国债、征信、外汇等业务。二是涉及跨市场、跨行业类交叉性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消费投诉。

  目前,湖南省辖内12363电话采用“属地接听、属地受理”的业务模式,衡阳市社会公众本地拨打12363电话(跨市州打12363加拨区号),将自动接入到衡阳市中心支行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的固定电话,由专人进行接听处理,12363电话接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00。社会公众拨打12363电话,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将按照规定收取费用。 

  人民银行在处理12363电话投诉时,将首先告知投诉人,原则上应先向金融机构投诉,金融机构不予受理或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处理,或金融消费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再向人民银行进行投诉。人民银行将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登记,及时转给被投诉金融机构办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金融机构将向人民银行答复处理结果。经转办后,投诉人和被投诉金融机构无法达成和解的,人民银行将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人民银行将告知投诉人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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