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晚报记者 张建新 实习生 刘晔 何启栋)近来,本报热线接到不少市民来电反映称,在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过马路时,常常被对面的车流吓得不敢挪动脚步。记者在蒸湘公安分局前方一处人行道与附一医院的正门前的人行横道上观察到,车辆未减速现象占一半以上。
上午8点10分至8点40分,记者在蒸湘公安分局前方的人行道前观察到,从高新开发区往市中心的车辆有601辆,其中没有明显减速的达320辆。
昨天下午3点,记者又来到市民反映较大的船山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口不远的斑马线前。由于临近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流量相对较多,而且多老弱病残孕妇等。当多人在斑马线横行马路时,车辆一般还会减速,而当单人等横行马路时,过往车辆很多并未减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记分》规定,行经人行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款100元;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避让的,记3分,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