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午,黄石市开发区大王镇李清水库现悲壮一幕:4名均不会游泳的同学相约到水库戏水,1人在深水区遇险后,其中年仅14岁的少年李恒玉挺身而出,入水搭救落水的同学,在旁人的帮助下救得同伴后,他却消失在了水深25米的水库。
这类事件使我们深受感动,但同时也应当让我们思考为何会频发“救人却造成自己溺亡的事件”?7月5日,武汉体院毕业生阿虎在东湖因救溺水学妹身亡;6月22日,内蒙古发生的1名同学落水,其余11人下水救助,最终造成4人溺亡;5月11日,广东发生的1名同学坠江,其余4人下水施救,最终5人均溺亡……
我们在看到有人溺水,要实施救助之前,必需先思考:“我是否会游泳?我的水性是否足够好?我是否可以在岸上实施救人?”现代救护提倡的是理性救护和科学救护,在保证自己的安全下,才能去救助他人,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同样宝贵。特别是在溺水的情况下,如果自己不会游泳或水性不好,以及水域危险或水温过低等,冒险下水只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更无法成功救助他人。
另外,这类事件之所会频繁发生,是因为青少年容易受榜样影响,且缺乏足够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容易做出效仿行为。所以,从教育的角度而言,如果当成年人都在计算如何自保时,我们就不该在孩子们面前过多宣扬牺牲生命的道德崇高感。
最后需再次强调的是,我们倡导的是理性救护,而不是盲目的见义勇为。对于青少年,最重要的是学会如何自救,超出能力范围之外的救助他人,往往适得其反。卢章洪 (医生)